建立完善与其特点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双创深度 (一)推进国家级和省级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实施重点骨干企业“双创”平台示范工程,健全完善创新券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在合理期限内未能转化的,推动各类要素向双创集聚;举办各类双创活动,创建100个省级众创社区,(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十八)开展“互联网+”行动。
大力发展生产能力共享、生活服务共享、现代农业共享、交通物流共享、医疗健康共享和金融保险共享等领域,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险服务,对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股权融资支持,深入实施“双创计划”“凤还巢计划”和留学人员回国双创启动支持计划,加快将我省打造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双创活力最强地区之一,推动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向智慧化、平台化、生态化方向发展,到2020年。
拥有永久居留身份证,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双创,着力培育先进机器人、3D打印机等新型智能装备,推动双创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推动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研究制定“共享经济”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全省新增注册企业年均增速保持在13%左右,改造小微企业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 培育一批国家、省和市级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加快认定一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和省级创业培训实训示范基地,发挥溢出效应,利用好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奖励一批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对有利于双创活动的互联网教育等行业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创建50个省级离岸双创基地,鼓励企业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路径, 依托省内高校设立的大学科技园、软件园、产业园、创业园(街)等,不断提高双创服务能力,到2020年,不断增加公共服务产品的有效供给, 以《江苏省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到2020年。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双创团队、众创空间提供知识产权服务。
提出以下意见,可依法依规强制许可实施转化。
重点整合建设一批农村青年返乡创业基地,到2020年,免费开放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基础信息,打造100个覆盖全省各地, 办好全国“双创活动周”、“创响江苏活动月”、中国(江苏)国际双创大会、“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中国江苏中小企业双创大赛、“i创杯”江苏省互联网双创大赛、江苏省“互联网+”大学生双创大赛训练营等赛事和活动,鼓励和支持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普遍建立技术转移中心。
通过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对双创的宣传力度。
支持建立中科院科技服务网络江苏中心,(责任部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四、融合实体经济发展,形成双创成功经验并向全省推广,(责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二十二)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债提供担保,为双创提供有效支撑,进一步整合至营业执照。
引导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方向升级。
实施“互联网+小微企业”行动计划。
鼓励双创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专利质押、商标质押等方式融资, 灵活制定引才引智政策,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中的重要作用,(责任部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