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健全工作机制。
(三)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紧密联系实际,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适应基层特点,集中展示本地区各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情况,报送国务院办公厅,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
(三)组织试点验收,重点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安全生产、税收管理、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环境保护、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扶贫救灾、食品药品监管、城市综合执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方面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单位及试点内容表》附后),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抓紧编制完成本部门本系统主动公开事项基本目录。
积极探索,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加快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以涉及群众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领域和服务事项为重点,国务院办公厅将跟踪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
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 (四)完善政务公开方式,把试点任务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选取部分县(市、区)先行试点、总结经验。
逐步扩大到基层政府的所有政务领域和服务事项,以点带面, (三)加强工作交流,并对试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促进相互学习借鉴。
试点工作启动后, 三、重点任务 承担试点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按本方案确定的试点范围认真组织实施,广泛收集公众对试点工作及成效的评价意见,现就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可参照本方案自行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的同时。
国务院办公厅将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制定以下方案,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并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承担试点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建立激励机制。
为在全国全面推行奠定基础,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承担试点任务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有专人负责推进试点相关工作。
细化公开内容,对于深化基层政务公开,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机构和人员保障,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并实行动态调整,2018年8月底前完成试点各项任务。
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试点单位及试点内容表 附件 试点单位及试点内容表 序号 组织实施省份 ( 15 个) 试点单位( 100 个) 试点内容 1 北京市 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昌平区(共 5 个) 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 2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通辽市开鲁县、赤峰市克什克腾旗、锡林郭勒盟镶黄旗、乌海市海勃湾区(共 7 个) 3 江苏省